
2020年3月,经过一系列的策划、投标、议标、评估测算之后,我们终于谈成了一个建筑面积为5万多平方米的回迁房商住楼综合体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项目造价约1.3亿。
合同签订后,于当年4月上旬进场施工。
三个月后,我们做完了地下室筏板基础及以前的所有分项,因建设方地下室设计不合规范,要改为人防地下室,于是刚好做顺利的工作被迫停工等设计图纸的更改。
停工三个月后,建设单位及ZF部门通知复工。
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我们在一轮一轮的疫情封控,钢筋、材料价格的猛涨中,我们也按照合同要求坚持在抓生产。
一万三千多平方米的地下室及商业裙楼主体施工完成后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第一次付款节点,为此我们积极与建设单位办理相关的进度款支付手续。
此时,已完工程节点的造价为4300万,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80%进度款,建设单位应支付我们3440万元进度款。
可是,这时的建设单位却以房子还没有建到预售节点,没办法销售为由,无资金支付给我们,因此我们又被迫停工了三个月。
由于该项目涉及到回迁房,ZF部门出面为我们单位做了补充协议签订,要求我们把3栋高层住宅建到第七层完,他们达到了预售标准,销售出去房子就付我们的工程款。
接着我们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6月,完成了补充协议中的节点,又按要求办理了该节点的进度款结算,已完工程造价6000万,按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支付我们4800万的进度款。
至此该项目我们的垫资成本已高达四千多万,但是建设单位却有各种原因说办不了预售证。我们也只能半停工状态等建设单位办理预售手续……
最后建设单位还是无法办理预售证明,我们也不能再继续施工,进入讨债阶段。
建设单位无法承担该项目的各种债务,最终项目烂尾,建设单位破产重组,在此过程中,我们终止了合同,撤出现场。
经过甲方的审计部门多方审核,我们的主体造价是6200多万,加上各种停工损失、撤场等索赔的800多万,我单位的建设造价为7200多万。
已建成的半成品及土地,包含二期的约15000平米的地皮,ZF部门组织了三次法拍。
第一次起拍价1.2亿,没有企业参与竞拍。
第二次起拍价9千万,也没有企业参与竞拍。
第三次起拍价6千万,据说最终拍卖价是6700万。
一开始我不懂,只管和审计部门对结算,以为对出来多少造价,相关部门会按结算造价付款给我们。
可是通过与法务的各种阶段的接触后我才知道,我们这些债权人的款与法拍价直接相关,所有的款项支付按法拍价的比例支付。
由此我才知道,那个6700万的法拍价还不够我们一家的款项,还有其他各种单位的款项及地皮的大头,那我们估计2000万都拿不到,这不是直接亏损两三千万吗?
后来我在想,这个6700万的法拍价是不是一个巨大的坑,我们根本不懂其中的奥秘?
本来我们每年都有点年终奖的,就因为这个项目,我们一分钱的年终奖金都没有,我们领导看着一天比一天的憔悴下去,他能用其他项目的资金把我们的工资发了就已经尽力了。
2022年我们把大部分精力就花在那个烂尾项目上,最后大家都筋疲力尽、丢盔弃甲而逃。
2022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无论怎样都已成为过去,哪怕是我们在流年里打了败仗,也从中吸取经验,为2023年继续战斗做坚实的基础,希望2023年会好走一点。
#不平凡的2022#
